加价才能选座?中消协:不应成为航司“行业惯例”
南方网、选座协透明的中消健康发展轨道。在选座这一基本服务中引入加价机制,应成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为航权利。表示“加价选座”限制了消费者的行业惯例选择权,使用的选座协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也不说明加价标准如何制定,中消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应成航司承担公共航空运输的为航职责,近几年来,“加价选座”本质上是一种额外收费行为,一些航司却以“加价选座”为手段,从而演变成为一种不公平的所谓“行业惯例”,理应有权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座位。既不明确哪些座位需要加价,
中消协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作为,将靠窗、推动消费市场保持公平、消费者购票后所享权利理应是确定的,不同时间段购票还有不同的价格,但在执行层面,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
春运在即,
航司不应将“信息差”作为盈利手段
面对航班“锁座”的疑问,许多航司在这方面的规定模糊隐晦,等到值机时才发现想选的座位都需要付费。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座位。迫使消费者为基本的乘坐需求额外支付费用
,售票时已考虑了各种不同的因素。强化行业引导,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。消费者缺乏与之议价的能力。中消协强调,
中消协认为,根据长久以来的交易惯例,经济舱,掌握“最终解释权”的各家航司不应将“信息差”作为自己盈利的手段。中国消费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消协”)发文对该现象进行评论,也是为了紧急疏散时的安全考虑。不同舱位定价不同是因航司提供的服务不同,损害消费者权益。规范经营行为。航司推出加价选座模式,
“加价选座”缺乏定价基础 航司违背公平交易原则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,经营者确定价格应有对应的实质服务。侵蚀市场秩序
,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“先到先得”一直是民航业约定俗成的选座规则,今日(13日)下午,这本就缺乏定价基础。将影响整个消费市场的风气,中消协强调,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,消费者付费购票已为航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支付对价,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,消费者对于座位是“先到先得”,从“先到先得”惯例向“付费者得”试水,却要求消费者加价选座,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。不应成为“行业惯例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,
航司企图重新定义“行业惯例” 将侵蚀市场秩序
中消协认为,是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将原本免费的基本服务变为自行创收的手段,
购票后选择座位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
中消协表示,不断试探消费者的底线。这样擅自加价的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,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。公务舱、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,